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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bor arbitration Lawyer in Chaoyang District of Beij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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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期
时间:2024/2/5 9:57:22    来源: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仲裁律师网    |       
你好,出国工作两年,机会自己争取的,没有占用单位名额和资源,费用全部自理,出国前单位和我签署了协议,单位保留职位和基本工资,回国后为单位服务五年。出国期间继续参与了单位的工作,达到了单位全职职工考核标准。回国工作近一年后,申请离职,单位要求退还出国至离职期间支付的所有工资和社保。按照劳动法,单位没有提供专项培训费,是不能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的,为此不愿意支付。是否应当支付出国至离职期间的所有工资和社保?谢谢

  你好,已在北京市劳动仲裁律师网解答,请不要重复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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